目前汽車內飾零部件的測試成為汽車行業越來越受重視的測試項目之一,測試過程中,VOC從部件中的釋放過程是測試的重要環節。為了使測試結果有較好的重現性,通常需要對樣品進行預處理,將樣品放置在恒定的溫度下調節,使其內部VOC釋放達到平衡狀態后再進行測試,確保測試結果的重現性。
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汽車零部件voc釋放量的預處理方法。
試驗設備:環儀儀器 甲醛voc預處理環境艙
預處理方法:
由于樣品預處理時間及溫度影響VOC的散發量,也影響測試結果的大小,各個汽車企業在測試方法中均明確規定了前期對樣品的預處理方法。下面我們列舉了6家汽車企業袋式法中的樣品預處理條件。
車企A:在開始檢測前須將樣件放置在溫度為(20±3)℃,相對濕度為(50±5)%RH無污染的甲醛voc預處理環境艙中保持1d。
車企B:剛從生產線上出來的新零件,在測量測試之前,應先儲存于零件正常儲存狀態中一個星期。如果零件不是放置于正常儲存狀態中進行儲存,請在報告中注明對于整車開發SOP節點前的零件,本測量中所用的零件應為下線后于通常保管狀態下保存5~10d的零件。
車企C:對于整車開發SOP節點前的零件,本測量中所用的零件應為下線后于通常保管狀態下保存5~10d的零件;對于整車開發SOP節點后的零件。本測量中所用的零件應為入庫后、裝車前的零件。
車企D:樣品調節條件為溫度(23±2)℃,相對濕度(50±10)%RH,在檢測開始前將距下線時間7d后的試驗片在規定的樣品調節間存放(24±1)h,存放時應去除試驗片上的包裝,以完全敞開狀態調節。
車企E:實驗之前需對樣件進行前處理平衡工作,平衡的要求為將樣品拆封包裝,使樣品處于溫度為(23±1.0)℃,相對濕度為(50±5)%RH的甲醛voc預處理環境艙中,存放24h。
車企F:測試前保持樣品包裝放在(22±3)℃,相對濕度(50±5)%的甲醛voc預處理環境艙下24h。若不能及時測試,則應儲存在溫度(22±3)℃,相對濕度(50±5)%的環境下,最長存放7d(包括周末,但不包括長假)。
以上就是汽車零部件的預處理方法要求,如有甲醛voc預處理環境艙的使用疑問,可以咨詢環儀儀器相關技術人員。












